2014江苏盐城亭湖区电子政务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公告(2)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笔试分数高者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律不予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所有拟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及单位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14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6691261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515-66691120。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电子政务中心等1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