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总编、总监等高级传媒管理人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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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总编、总监等高级传媒管理人员2人公告
为加强我区传媒队伍建设,促进传媒事业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编、总监等高级传媒管理人员2名。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岗位
1、招聘岗位及人数:全区拟公开招聘2名高级传媒管理人员,其中:平潭时报社总编辑1名,平潭广播电视台总监1名。
2、高级传媒管理人员的职责:制定媒体发展计划;组织宣传报道;负责平潭广播电视台和平潭时报社的日常运营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2、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传媒工作,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应急应变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媒体经营管理工作。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见《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总编、总监等高级传媒管理人员岗位信息表》。
6、此次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职称、年龄等所有资格条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在中国平潭网站、相应的人才网站、报刊上进行公告。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
3、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预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5年1月15日前,从中国.平潭网站上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发送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与公务员处邮箱,邮箱地址:2364500902@qq.com。
(2)现场资格审核:2015年1月20日18点前报考者本人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合同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连同报名表格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与公务员处(平潭县政府大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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