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苏州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28人公告(3)
七、聘用及管理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直接聘用为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者聘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253721,教育局咨询电话:0512-6708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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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苏州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职位表.xls
2015江苏苏州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专业参考目录.doc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