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瑞安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第八批)(4)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和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arsks.ru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因反映并查实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共同招聘的岗位由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单位;如考试总成绩同分的,由《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岗位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招聘咨询电话:0577-6581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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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4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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