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瑞安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体育教师1名公告(2)
(二)考试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浙体人[2009]42号)精神和我市体育人才紧缺的实际,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用撰写教案和说课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其中撰写教案和说课各占5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在体检、考察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瑞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因反映并查实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岗位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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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开招聘体育教师(跆拳道教练员)报名表.doc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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