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教师岗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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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教师岗8人公告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和《关于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1月12日至1997年1月12日期间出生)之间;
(五)面向全国招聘,不限户籍;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七)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5年1月12日前取得。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由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1月12日为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博士生岗位报名人数可以低于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综合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和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情况确定)。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9:00—15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5年1月12日11:00—1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站(http://www.zzrsks.com),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咨询电话见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4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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