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招聘技术人员12人公告(第二批)
江苏备考交流QQ群:247112102
备考推荐:2014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2014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招聘技术人员12人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驻江苏扬州)(以下简称“税务干部进修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和编辑共1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5日。
2.报名方式:登录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网站(www.tax-edu.net)“人才引进——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报名(见附件2)。
报考者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2)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电子件;(3)相关奖励、成果证明材料电子件。(4)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网上报名只需提供电子件,来校面试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验后退还原件。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按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于2015年3月10日前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2015年3月12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