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22人公告(2)
报名人员在参加考试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附所学课程成绩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楼10楼吴中区教育局。
六、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考察,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后在苏州市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直接聘用为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者聘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253721,教育局咨询电话:0512-6708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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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苏州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职位表.xls
2015江苏苏州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专业参考目录.doc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