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5人公告(3)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博士研究生首次聘用在十级岗位、副高级职称人员首次聘用在七级岗位、正高级职称首次聘用在四级岗位),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考生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本公告由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3628105,联系人:郭老师、彭老师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83628007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373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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