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甘洛中学考核聘用高中教师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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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甘洛中学考核聘用高中教师14人公告
为解决我县甘洛中学高中教师紧缺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甘洛中学高中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下半年甘洛县公开考核聘用甘洛中学高中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2014年下半年甘洛县公开考核聘用甘洛中学岗位表》要求的岗位条件。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已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持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自愿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周年(含试用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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