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娄烦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35人
2014年娄烦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35人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娄烦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站、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选聘到卫生工作岗位上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专业知识扎实,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需具备全日制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但须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招聘要求,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
4、“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4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二)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需经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能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不得报考;
2、在聘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报名
本次招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娄烦县卫生局派员负责解释,并由专人现场审核把关。
1、报名时间
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2015年1月12日下午6:00为报名截止时间。
2、报名地点
娄烦县人才市场(县城南大街政府大院前排东楼一层)。
3、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证件: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下同);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时,本人与户主总页复印在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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