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常州新北区区属学校教师招聘110人简章(3)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北区教育网上公布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体检由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简章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与需求学校落实就业去向,签订就业协议,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九、管理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新北区纪委(监察局)0519-85163151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5127787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0519—85127831
十、本简章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5127371。
附件1:《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rar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