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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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创建于1951年,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财经类专业为主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地处广州市荔湾区滘口大街5号,校园占地面积73亩,校舍面积约5万㎡,在校生近5000人。学校教学与实验实训设备先进,生活设施完备,师资力量强。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学校管理和专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有关事项具体如下:一、招聘原则及招聘对象
招聘原则: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恪守学术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非广州市户籍报考者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薪酬待遇,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专业技术岗位获聘人员聘用在该系列同级别最低等级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5年1月6日起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edu.gov.cn)、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gdcs.com.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法
采用邮寄材料和现场申报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21日至1月23日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邮寄报名:请有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寄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至广州市荔湾区窖口大街5号办公室高老师收,邮编510360,在信封左下角标明“应聘”字样。
现场报名:请有意应聘者备齐报名材料,在工作时间内到广州市荔湾区滘口大街5号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敬业楼503室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附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暂缓就业人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3)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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