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金阳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2人公告(2)
四、考察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将征求被考察人员服务所在地基层干部和群众意见。
五、体检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七、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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