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7名辅导员公告(3)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提交齐备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3.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11032(学生工作部);
020-85211236(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5211016(纪委、监察处)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需求一览表.xls
华南师范大学
2015年1月12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