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宝兴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招聘4人公告(3)
五、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在聘用期间应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式毕业后提供有效证件方能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人员纳入宝兴县地方用人计划,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可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
七、其它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考工作人员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者,将按规定从严查处。
联系电话:0835-6822038 15181249391。
联系人:樊先生唐女士。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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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兴县广播电视台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人员职位表.xls
宝兴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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