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长兴县教育局部分职教专业课岗位补招3人公告(2)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测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理论测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
2. 理论测试
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时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基本知识、学科教学相关知识、学科课程知识与教学理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书面通知发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3. 技能测试
按指定内容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并接受面试。还需要进行相关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20%、40%、20%、20%)。
对照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技能测试相同时,按上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上微型课成绩相同时,按备课成绩高者为先。如需递补,也按此方法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从参加技能测试的对象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六、考核和录用
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教育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学校。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如未能按时(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按程序与聘用学校签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历届毕业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联系电话:6228136 622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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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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