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余姚市商务局招聘1人公告(2)
八、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按照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规定收入标准执行。
十、本次招聘活动委托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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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商务局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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