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江北区孔浦街道招聘工作人员18人(2)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材料写作。报考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单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1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举行,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加附加分,按招聘指标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报考街道综合岗位的附加分条件:曾在城管协管、公安协管、国土协管岗位工作的笔试加2分,附加分不可累计。
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附加分条件:①户籍在孔浦街道并居住在孔浦街道的居民报考本街道的笔试加2分;②复转军人报考的笔试加2分;③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已在社区岗位上工作满二年的笔试加2分。以上三项附加分可累计。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和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加附加分的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②复转军人、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请同时随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③报考本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户籍地和居住地都在该街道)的,请随带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④由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年限证明;⑤曾在城管协管、公安协管、国土协管及社区岗位工作需原单位提供工作证明。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按招考指标的1:3(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由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最终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照在面试合格者中,笔试成绩加附加分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总成绩。
5、体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环节。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6、考核。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可酌情在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7、聘用。考核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
报考咨询电话:87083261
孔浦街道咨询电话:87629252、87624018
江北区孔浦街道办事处
二○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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