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南江县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9人公告(2)
七、聘用
2015年3月21日至31日,经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的拟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根据拟聘人员情况,确定聘用单位和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干部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县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八、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核招聘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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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填表说明.doc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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