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办公室审计员招聘14人公告(2)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自治县审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对聘用审计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列入自治县审计局在职人员进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管理。
2.聘用审计员月工资为1200元整(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保部份),差旅补助标准按在职在编干部补助标准核算,按现行政策办理社会保险。
3.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审计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含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后,可续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核拨,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六、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
招聘咨询电话:0776—8202129(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隆林各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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