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成都双流县民政局派遣制人员招聘公告(3)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报考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七、聘用与报到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报双流县民政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录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
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 028-85811571
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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