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丽江山市赴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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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丽江山市赴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提前抢聘优秀幼儿教育人才,提升我市幼儿教育水平,根据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3]42号)、《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和《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招聘部分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公办幼儿园教师2名。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2015年1月23日在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现场招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内(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内(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时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报名由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到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现场接受毕业生报名。应聘者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明、身份证和成绩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3.笔试与面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不足1:5的,则实际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各100分,面试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技能测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考生全部进入技能测试环节),并组织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5.预录取: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得分×30%+面试得分×30%+技能测试得分×4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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