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第二批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2)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3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以70%计入总成绩。
1. 笔试参加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录用考试,考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基础》两科,两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作为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笔试内容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浙江教育考试网—社会考试—2015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各课程考试说明)。
3.考试时间为4月中旬(省统一的教师录用考试时间)。
4.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到相关幼儿园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ptec.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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