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心招聘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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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具有履职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求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1月23日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3日 - 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安漳大道71号)。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提交《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审核合格人员每人须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并现场采集人像。
如报考有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的还需有本人的行政执法证和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登记表在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yda.anyang.gov.cn下载打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5年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数额调剂增加到基层所食品药品监管检测岗位(01001)。报考核减或取消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次日上午10:00前在原报名处改报符合专业要求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报名考务费。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
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在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凡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如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为拟定体检、考核的对象。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应接受事业单位岗前培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岗位表(附表1)中所列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由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5375808. 5375801
监督电话: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209609 安阳安阳安阳安
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5375600
附件:1、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心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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