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攀枝花市农牧局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人公告(2)
(二)资格审核
我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场报名的,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一并进行。
(三)面试
我单位组织面试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级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农牧局监察室:0812-5102820
咨询电话:
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廖海燕 0812-3351481 13882390590
五、招聘的条件和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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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攀枝花市农牧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攀枝花市农牧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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