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文山丘北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岗位专业人才51人公告(2)
3.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拟聘用人员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考试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县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拟聘人选的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派出的招聘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面试结束成绩合格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由招聘小组与本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教育类综合成绩并列的,优先聘用面试成绩高者,其次再按上述方法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资格复审和体检
1.资格复审。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资格复审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学位证书等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以及本人档案到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2.体检。资格复审通过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资格复审情况、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资格复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各岗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因在资格复审前与招聘单位解除《就业意向协议》而空缺的岗位,招聘单位直接在各岗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递补,递补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丘北人事网(www.ynqb.gov.cn/qbrs/)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在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丘北县纪委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76-4121132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4126084
丘北县教育局:0876-4126212
丘北县卫生局:0876-4121009
附件: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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