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人公告(2)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成立招聘监督领导小组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尹新民学院副书记(兼纪检委书记)、
哈布力哈什·哈布里巴依学院纪检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2-6809020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30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7、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详情见招聘信息)
8、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xjyyedu.cn)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3月15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