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磐安县乡镇(园区)安全协管员招聘38人公告(2)
四、用工形式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
五、聘用人员待遇
具体参照我县政府购岗人员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六、特别提示: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指定磐安县人才网(www.parcsc.com)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84661822。举报电话:84662996。
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后3日内提出,招聘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磐安县招聘招聘乡镇(园区)安全协管员资格审查办法.doc
磐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磐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2015年1月29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