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芦山县国土局招聘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协管员5人公告(2)
(五)体检
面试考察结束后,根据招录职名额,结合报考职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名人员进入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缺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芦山县新越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和县国土局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按照规定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由县国土局组织培训。对培训不合格及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县国土局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3、协议期届满,视县国土局的需求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工资按照目前劳务派遣人员2700元/人.月(含五险等)标准核定,今后参照全县劳务派遣费标准同步调整。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芦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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