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聘公告(2)
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县农业局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内公示。
(六)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县人社局审批,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考入融水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准跨地区调动。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局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将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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