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3人公告(3)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原则上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监督和投诉举报
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0518-85820181,85519275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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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xls
2015江苏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