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苏州甪直中学招聘编外人员(3)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发现有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人选,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发现有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人选,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后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聘用,并服从工作调配,不胜任的解除聘用,自主择业。工资待遇按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应聘人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对招聘中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甪直中学
二O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