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华蓥市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1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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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华蓥市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19人公告
为全面推进人才立市战略,为华蓥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中共华蓥市委、华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到华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已在华蓥市辖区内工作的除外)。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华蓥市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引进名额共19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二)所学专业、学历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三)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对有高级职称的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硕士、博士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年龄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应当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的已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使用本单位公务员或“参公”事业编制,按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管理,并享受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待遇。其他引进人才全部占非“参公”事业编制,其中单位有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的占用本单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单位没有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的占用华蓥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财政拨款专项事业编制。
(二)引进人才在华蓥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半年试用期。
(三)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用人单位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10万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5万元。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补助总额的20%。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并可享受公租房租金减半待遇。
(四)对引进到我市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5年生活补贴。其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或用人单位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5000元。
(五)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按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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