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陕西西北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2)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四)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最后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并取得或按期(2015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符合国家派遣条件的毕业生。
(五)博士要求年龄35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要求年龄28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其中医疗卫生专业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六)本校优秀硕士毕业生的聘用不超过招聘计划的30%。
(七)为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凡与我校教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的硕士毕业生,不参与应聘。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准备
应聘者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一)应聘者下载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现场报名者请携带《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办公楼B座312办公室)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3月7日—3月16日。
(三)网上报名者将相应的报名材料(《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材料)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nwuplszkzp@163.com,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书写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最高学位-本人姓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3月16日。
(四)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照规定格式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资格审查未通过。
(五)笔试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进行审核。
四、资格审查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于2015年3月2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通知进入笔试的人员。
五、考试
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
(一)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业务考核。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及业务考核成绩×50%=总成绩),按所报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范围。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校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当对自己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聘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一)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二)硕士学位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参照学校同岗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人事代理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只限申报学校招聘计划中的1个岗位,重复申报者将视作放弃各岗位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于招聘工作期间登录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及时查看相关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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