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综合素质,侧重考察专业技术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考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8665596、2265996;监督投诉电话:2265683。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三)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2月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