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雇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我局委托命题的单位统一组织阅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7日内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由我局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天。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我局人事老干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2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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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雇员岗位表.doc
42dac07ddb9615e3b3e48813cef4cc27.zip (7.36 KB)
2、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xls
2fcf2d607fddc9e1463ec6815c88f3b7.zip (4.62 KB)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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