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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盐城市公务员考试公告(3)

2015-02-05 17:23  |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工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体能测评)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和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录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这次考录工作顺利完成。

  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招考政策咨询及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一)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0515-88191829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 0515-89881007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 0515-88116196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0515-86889762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0515-84108522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0515-87238610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 0515-82365399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 0515-86220257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0515-89560810

  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 0515-83818538

  (二)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8198206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66691261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8426131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6878589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9196055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7386405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2320836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6222369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5212617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3928179

  (三)盐城市市直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市中级人民法院 0515-69665761、69665685;

  市检察院 0515-88211456;

  市委党校 0515-88390681、88399601;

  市委党史办 0515-86662323;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0515-81611007;

  市审计局 0515-88396708;

  市物价局城南新区分局 0515-88308335;

  市城市管理局 0515-86665616、68556016;

  市救助管理站 0515-86660427;

  市地方海事局、盐都地方海事处、市运输管理处、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0515-88886702;

  市水利工程管理处 0515-87019604;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市种子管理站0515-88269505;

  市环境监察局(支队)、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支队0515-86660716;

  市渔政监督支队 0515-8833446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515-88329896;

  市供销合作总社 0515-88363006。

  (四)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江苏省盐城地税局系统 0515-88310466;

  江苏省统计局阜宁调查局 0515-86660709;

  江苏省盐城监狱 0515-83482011;

  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 0515-83452098。

  (五)考务及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515-88195106,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86668515,传真:0515-88198106。

  本简章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盐城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5年江苏盐城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xls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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