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3)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如皋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3.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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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2015江苏如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xls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