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甘孜州民族歌舞团演职人员考试招聘19人公告(5)
(2)专业类加分
①参加过州级以上的歌舞类文艺比赛并荣获过个人专项奖的,在复试和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②发行过个人音乐或舞蹈专辑的,在复试和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荣获个人奖项的考生,申请加分时必须出具州级以上的歌舞文艺类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和相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发行过个人音乐或舞蹈专辑的考生,申请加分时必须出具相关专辑原件。
注:同时符合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性加分条件、专业类加分条件的,可累加,最高不得超过8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将加分材料于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报送至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提供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3.复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务必于3月21日上午09:00同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准考证、《复试及笔试通知单》原件到甘孜州民族歌舞团(康定县炉城镇新市前街4号)参加复试。 “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前,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及岗位编码,分组抽取复试顺序号。考生凭复试顺序号参加复试,在复试时不得向考评组透露自己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复试和笔试资格。
(1)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复试主要内容:
①声乐演员:识谱,演唱一首与初试不相同的歌曲,才艺展示;
②舞蹈演员:基本技巧,能根据音乐即兴表演一段时长为1-3分钟的舞蹈,才艺展示;
③舞台主持:思维敏捷度,根据选题即兴演讲一段话语,才艺展示。
(3)复试打分:基准分为70分,最高不超过90分。
4.笔试
参加复试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3月22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准考证、《复试及笔试通知单》原件。“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