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上杭县医院招聘院长、副院长5人公告(2)
(二)各职位聘任人数和任职资格条件
1.县医院院长1名:
(1)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指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计算,下同);取得主任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2周岁及以下;
(2)第一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医学大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大类专业包括: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各专业,具体见《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下同);
(3)具有医学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包括上述医学大类各专业对应的职称,下同);
(4)参与竞聘人员须为我县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任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含2年),或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任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和现任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临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满2年以上。
2.县医院副院长(一)2名:
(1)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取得主任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2周岁及以下;
(2)第一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医学大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我县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者学历要求可放宽为非全日制医学大类专业本科学历。
(3)具有医学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 县医院副院长(二)2名:
(1)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
(2)第一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医学大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现任我县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者,学历要求可放宽为非全日制医学大类专业本科学历。
(3)具有县直医疗机构中层正职(负责人)或乡镇卫生院副院长以上任职经历。
(4)具有医学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竞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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