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2)
五、组织考察
1.组织形式: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以面谈、互动等形式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等。
六、综合成绩
面试、考察按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的70%和考察成绩的30%计算,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荔湾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确定聘用人选
1.考察及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东沙街合同制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顺序递补。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沙街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街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1496046;监督电话:81492079。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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