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北海非公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2人公告(2)
八、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九、集体讨论
经北海市非公办主任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经研究,确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可以空缺)。
十、薪酬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一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含试用期三个月)月薪2200元起,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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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非公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北海市非公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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