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教师招聘23人公告(3)
(二)面试
1、除体育学院四个岗位外,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通过岗位复审者,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招聘网(http://218.5.6.211/rsc/zp/)上发布。
3、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同自动放弃资格。
4、面试形式为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科目(另行通知)进行说课并回答评委提问;内容为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
5、总分为100分,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技能测试
体育学院四个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体育教育专业篮球教师”、“体育教育专业体操教师”、“体育教育专业田径教师”、“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民俗传统项目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按笔试与技能测试的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综合成绩
1、无技能测试岗位: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
2、有技能测试岗位: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分数分别按30%、30%、40%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
3、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张1寸照片,到我校人事处领取体检表,在规定时间,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因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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