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16人公告(2)
10、在读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11、符合任职回避条件。
12、身体健康。
13、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以上涉及任职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主要程序包括: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人员考察、体检、公示、研究聘任等。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2月11日— 13日)。符合条件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诚信承诺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荣誉)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楼509室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始终。
(二)面试答辩(2月15日)。面试答辩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不足70分的,不予录取。
(三)考察。对考察人选进行调档考察,对需要实地考察的人选由纪工委、组织人事部共同组成考察组,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全面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聘)任人选。
(四)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聘职位1:1的比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拟(聘)任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公示。对需要公示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任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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