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16人公告(3)
(六)(聘)任。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对符合条件拟(聘)任人员办理(聘)任手续,试用期1年。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薪酬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任。
报名及考试、(聘)任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dzkfq.com),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选聘工作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进行,组织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纪检部门全程监督。选聘工作实行“五公开”,即选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成绩、结果公开,使选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选聘纪律,秉公办事。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对违反考试、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2561026 25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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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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