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北京东城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生招聘121人公告(4)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办理入职手续。
七、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同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的资格。
2.报考者参加笔试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考场规则,取消考试成绩,同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的资格。
3.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非本人前来一律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同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望考生对虚假信息提高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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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