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3人公告(3)
八、录用和待遇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2、本次招聘人员不入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初期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3、工资参照用人单位事业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购买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
1、笔试费90元/人。
2、咨询电话:0551-66671050(长丰县人社局)
0551-66675265(长丰县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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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公共资源管理局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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