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东阳市委党校教师招聘1人公告(2)
4.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3)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录用资格及在考察过程中自动放弃的 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
(4)考察合格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联系电话:0579-86698327;057986698080
本公告由中共东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东阳市委党校
2015年2月13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