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江东区教育局事业编教师招聘65人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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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宁波江东区教育局事业编教师招聘65人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优秀人才的引进渠道,经研究,决定实施第二批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岗位65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除明确华师大宁波艺术实验学校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招聘录用后由江东区教育局统一调配至直属各学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历届毕业满两年及以上的报考人员,需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幼儿园相关岗位的非2015届毕业生需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014年9月1日以后仍具有国境外留学学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且须于2015年12月31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即国境外留学2014年9月1日以后毕业生视同于2015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2月13日)。报考人员中已具有事业及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身份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15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江东区青少年宫(民安路吉庆街75号)。
2.报名办法:先从江东区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4.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根据之前报考情况,认定华师大宁波艺术实验学校小学体育岗位为紧缺岗位,当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5.本次招聘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1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领取准考证时付费),家庭贫困考生凭民政部门证明免收考务费。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3月10日前在江东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公布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以及考试时间。
本次招聘公告将同期在宁波市教育人事网、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东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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